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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信用信息应用(五)

    [连载下集十四,(总42期)】
    平台信用信息应用(五)
     
    四、商业银行在结构型企业信用贷款中的信用信息应用
    结构型信用贷款中商业银行需应用的信用信息应包括企业的社会公共信息、人行征信信息、信用档案和行业公共信息。结构型信用贷款是“信用+金融”的企业贷款创新产品,属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范畴,有待试点和推广,对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结构型信用贷款颠覆了两点型信用贷款的信息对称模式,将市场信用信息供给源嵌入其中,形成多边结构的信用贷款信息对称模式,将信息对称提升到信用信息对称,并使之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具体分析如下。
    (一)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信息对称模式再造
    1、两点式与结构型信用贷款信息对称比较分析
    两点型信用贷款银行需应用的信息包括企业的社会公共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和机构评级信息。结构型信用贷款需应用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的社会公共信息、金融信用信息、行业公共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具体作如下比较分析:
    (1)两点型与结构型信用贷款应用信息及其能级分析。两点型和结构型信用贷款所应用的信息有差别但有交集,共涉及六类信息。六类信息的能级分为三个能级,由高到低排列:一级包括供给源1-3,供给源4机构评级的业务信息同为二级,企业提供的经营管理源信息为三级。详见表一。
    表一  两点型与结构型信用贷款应用信息及其能级汇总表

    序号 应用的信息 来源属性 信息能级 两点型/结构型
    1 社会公共信息 供给源 一级 两点型&结构型
    2 金融信用信息 供给源 一级 两点型&结构型
    3 市场信用信息 供给源 一级 结构型
    4 行业公共信息 供给源 二级 结构型
    5 机构评级信息 业务信息 二级 两点型
    6 经营管理信息 源信息 三级 两点型
     
        (2)不同能级信息的特征分析,详见表二。
    表二  信息属性特征分析表  
    序号 信息属性 特征
    1  
    供给源
    ①纯粹公信力特征,即供给源平台化和平台主体具有独立和非营利。
    ② 异地互认特征,即数据具有标准化和充分流通性。
    ③ 永续供给特征,即供给源数据库储存的数据连续和可溯源。
    ④ 广泛适用特征,即全国范围适用为一级,省域内适用为二级。
    ( 注:鉴于行业公共信息管理权归属省市级行业协会日常管理范畴,
    不宜跨区域集中管理,定位二级能级。)
    2 业务信息 指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信息。 与“供给源”比较,仅具备异地互认中的标准化特征,充分流通性较弱。主要表现:①评级机构市场局限性不利于彰显市场的信用报告公平和信贷公平原则;②与之相适应的是商业银行间的市场竞争不利于数据充分流通。
    3 源信息 指企业申请贷款时提供的经营管理信息。特征:源信息不是信用信息,不能直接揭示企业信用状况。所以源信息能级在所列属性中最低。
    至于源信息的真实性程度,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信用制度问题,而非企业诚信问题。(注:前几期已有分析。)
    2、分析结论
    以上分析显示,上述“两点型”商业银行信用贷款用信模式,其实就是我国传统用信模式,企业源信息真实性问题及其延伸的评级可信度问题是这种用信模式的必然结果,表现为“信息不对称”,其根本原因在于与商业银行用信相对应的信用信息供给的制度缺陷。上述“结构型”信用贷款用信模式,其实质是“信用信息+信用贷款”的结构金融产品用信模式,它需要一个健全的信用信息供给系统,其低配需要在社会公共信息供给源、金融信用信息供给源基础上增设市场信用信息供给源,高配则再增设行业公共信息供给源即可,目前高配信用信息供给系统已研制并试点成功。理论上说,银行贷款中信用贷款对信用信息应用的深广度要求最高,“结构型”信用贷款用信模式完全可以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广为推广。
    所以,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层面考虑,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信息对称模式再造既必要,又迫切。
        (二)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信息对称模式再造的几个认识问题
    1、中小企业贷款业务领域坚持“结构型”创新原理
    按照“贷款产品+信用信息+X”结构型贷款产品模式,在“两点型”贷款结构(指银行与企业所构成的借贷结构)中嵌入“信用信息供给源”,形成三点式“结构型”信用贷款借贷关系,使“信用信息供给源”主体成为产品交易的利益相关者(即信用信息供给、责任和利益的载体)。
    2、“结构型”借贷关系的先进性
    首先,可以解决贷款领域信息不对称的根本问题,即制度缺陷。其二,可以用市场方式有效解决基于信用报告公平的信贷机会公平问题,即信贷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其三,可以彻底解决制度缺陷造成的中小企业贷款难和贷款贵问题,而不是缓解。
    3、“结构型”银行贷款产品的分层创新
    “结构型”银行贷款产品不局限于信用贷款,应根据需贷款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创新,已达到普惠效应。产品分层创新的前提是遵循“贷款产品+信用信息+X”结构型贷款产品模式,按照风险可控、合作多赢原则开发分层贷款产品。其中:
    (1)“X”指分层标志,如保险、担保、抵押、质押,又如订单、供应链金融,再如行业特色,等等。
    (2)风险可控指风险经营的技术体系。一般包括:有利于发挥各利益相关者在贷款前、中、后全程管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制度安排(机制),风险分散、转移和资产证券化解决,有利于深化金融衍生品等技术储备和创新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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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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