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公告》,在总结第一批、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经验基础上,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申报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参与申报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企业(独立申报企业或联合申报的牵头企业,下同)为在全国布局若干网点进行网络化经营的大型企业。
✍申报企业或其实际参与多式联运项目运作的全资、控股企业,应具有铁路、道路、水路(含港口)、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业务经营等资质中至少一种资质资格。
✍申报企业或其实际参与多式联运项目运作的全资、控股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多式联运业务基础或发展前景、较强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公铁或铁水联运2017年多式联运量不低于5万TEU或100万吨,空陆联运2017年多式联运量不低于30万吨。
✍申报项目所依托的线路通道应具备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的运营条件,具有充足稳定的货源,申报企业应具有明确的运营组织方案和合理的运输结构,示范线路中公路里程最长不超过150公里。
✍申报企业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信用“黑名单”。
有哪些重点支持方向?
✍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的全局型项目。能够较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符合《“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支持方向。
✍依托综合运输大通道的区域联动型项目。重点支持依托“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通过企业间合作优化运营网络、整合运输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建立多式联运服务品牌的项目。
✍应用先进组织模式的网络型项目。重点支持能够实现网络化布局、全流程服务、全程责任承担,实现高效、一体化运输组织的项目,以及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先进联运模式的项目。
✍应用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型项目。重点支持多式联运领域应用基础性、关键性和前瞻性技术装备创新类项目,包括快速换装转运专用设备、铁路双层集装箱专用平车、半挂车专用滚装船舶、可交换箱体、物联网在集装箱多式联运领域集成应用等,加快推动先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
✍统一运营服务规则的规范型项目。推进港航与铁路之间、铁路跨路局之间货运信息开放共享,重点支持提供多式联运一体化服务,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票据单证格式、信息交换标准、货物交接服务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等有效衔接的项目。